法制網訊 記者吳亞東通訊員韓魁歡 今年已過而立之年的楊某,有妻有兒,但卻因一次醉酒,荒唐強姦了八旬老嫗。7月23日,福建省漳浦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五年。
  今年4月10日,楊某與朋友聚會喝酒後暈乎乎地走回家,途徑78歲的鄰居陳某家時,見陳某及其九歲的孫子在家,便進屋與其聊天。期間,楊某拿了20元給其孫子讓孩子買零食吃。支開小孩後,楊某不顧陳某的反抗,將其拉進卧室抱到床上,脫下陳某的內外褲,強行與陳某發生了性關係,並至陳某下體受傷。當日下午,楊某酒醒後主動向當地的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訴了犯罪事實。
  漳浦法院審理後認為,楊某違背婦女意志,使用暴力的方法,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,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。因為楊某侵害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,可酌情從重處罰。遂作出以上判決。  (原標題:男子酒後強姦八旬老婦獲刑五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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